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秋季 在校报名参军人员初次体检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6-20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秩序,依据《征兵工作条例》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》以及中国征兵网《明确初步体检有关事项》要求,现将我校初步检查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初检主要内容

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面颈部文身、是否严重口吃、是否耳聋、身体是否有明显缺陷或异常共七项。

二、初检场地

校医务室

三、初检对象

所有应征地选择学校的毕业班生和在校生,应征地非学校的学生不在体检范围内。

如有春季已经报名,且初检合格学生不参加本次学校初检,初检结果已春季结果为准。(学生提供平台截图佐证)

四、体检时间

第一次体检时间:

2026617日星期三上午

机械、工商学院:9:00-9:30

汽车、信息学院:9:30-10:00

自控学院:10:00-10:30

机电学院:10:30-11:00

第一次复检时间:

2026618日星期四上午9:00-11:00

第二次体检时间:

202688日星期六上午9:00-11:30

第二次复检时间:

202689日星期日上午9:00-11:30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学院指派一名老师负责初检当天的队伍秩序和材料收集,在体检结束后将材料收集好后统一报给校医院。

(二)参加体检的学生携带身份证、《体检表》和《病史情况调查表》,有近视眼手术的携带病历复印件。体检过程中学生需全程佩戴口罩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按指定路线有序进出体检区域。禁止携带无关物品进入体检场所,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或聚集。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其参检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处理。初检结果由校医院统一汇总后反馈至各学院。

(三)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,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报备并出具书面说明。不参加初检的学生不允许继续在学校报名参军。

(四)体检合格者将进入下一阶段区武装部组织的体格检查。


校武装部

202663

初审:邓长鹏

二审:郭   斌

三审:金春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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